易友詢問一乾造命局,1996丙子年離婚的命理原因。我用大宗易理論分析如下。 出生日期:一九五七年二月初一日戌時(陽歷:1957年3月2日戌時) 男命陰年生逆排,距寅月令始為8歲9個月24天,即1965年12月26日起運。 財劫 日主 劫 乾造:丁壬癸壬 地支:酉寅酉戌 辛甲丙戊辛戊辛丁 大運:辛丑庚子己亥戊戌丁酉丙申 年齡:8周歲 18周歲28周歲38周歲48周歲58周歲 公元:1965年1975年1985年1995年2005年2015年 日主癸水生于寅月失令,天干有兩個壬水相幫。地支中無本氣根,中和。印星金在地支中有兩個酉金,中和。食傷有月支寅木,只一字,偏弱。才星丁火在地支寅、戌中有兩個藏干,弱。官星只有時支戌土一字,偏弱。 這個命局從天干組合來講,就有不利婚姻的信息,一是年干丁火才星與月干壬水劫才相合,這是才星與別人相合的信息,才星對男命來講也為女友和妻子,這是不利婚姻的明顯信息標志。另外,天干是水火相戰的組合,也是不利婚姻的命理因素。 即然原局有不利婚的因素,那么在不利才星的歲運,日主就易有這方面不利的事情發生。 我們分析一下日主在戊戌運中,1996丙子流年的情況。 運干戊土為官星,自坐戌土為根,力量很大,可克合日主癸水,對日主癸水不利。由于戊土力量很大,故流年中水五行不宜再加力,否則會形成歲運水土加力爭戰的不利局面,對日主不利。 1996丙子年,流年干丙火可生官星戊土,為官星戊土增力。流年支子水為日主癸水之根,助日主癸水有力,此年形成了水土互相增力相戰的局面,日主必應其災。 流年干丙火才星,此年丙火才星為官星戊土增力為忌。實際才星丙火在水土相戰的狀況下,才星丙火受到克泄交加的傷害,才星受傷。是一種不利婚姻的信息。實際日主此年離婚。 這個命局,應以印星金為用神,故日主宜用乾卦調理品進行五行調理,會對日主的人生運勢大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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