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符號,就是記號,標記。 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寫文章要有標點符號,而且,一定要正確地使用標點符號。只有正確地使用標點符號,才能準確地表達意思。如果把標點符號用錯 了,就會鬧笑話。 還是在我念完小的時侯,同學們為了能盡快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都是非常重視作文的。但是那時候,大多數的人并不重視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認為一個標點符號有它無它,無關緊要。也有的人寫文章時太粗心,一篇文章里有不少的錯別字。為此,經常受到老師的批評。 在一次作文的講評課上,我們的語文老師給我們講了一個笑話。他說∶ “有一人家,他家大門外的院墻上,經常被人撒上尿,可又不知道是誰干的。一到夏天,那兒就臭氣熏天,還招來許多的蒼蠅。這件事很令主人頭疼。 后來,主人想了一個辦法。他在那個地方貼了一個告示,內容是∶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可是,主人沒有在這個告示上面寫標點符號。不知道是誰,“義務”為主人幫忙,在告示上面加上了一個逗號和一的句號,變成了∶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老師講到這里時,靜靜的教室里突然爆發出一陣哄堂大笑。這時候老師問我們∶“你們說說看,應該怎樣寫標點符號,才能把主人的意思正確地表達出來?” 同學們都爭先恐后地舉手、發言說,應該把那個逗號寫在“等”字的后面,句號放在最后,這句話就變成了∶“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就能把主人的意思正確地表達出來。 這可能是個笑話,也可能確有其事。但通過這件事,同學們對原先認為是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標點符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對正確使用它的自覺性也就大大提高了。 老師也致力于消滅較普遍存在的錯、別字的問題。又有一次,老師在課堂上說,有個學生在作文的時候寫道∶“幾個妹妹也都大了。家里糧食也夠吃了”時,把“都”字寫成“肚”字,把“夠”字寫成“狗”字了。因此,他就寫成了:“幾個妹妹也肚大了。家里糧食也狗吃了”。這個學生的本意是說,現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只因為他寫了兩個別字,不但把意思全搞錯了,還鬧出了一個笑話。 我們的老師就是這樣,經常用一些笑話,調侃一些寫文章不計小節的學生,同時也教育我們大家。老師對學生們嘔心瀝血、循循善誘的精神,至今讓我們感動 也讓我們終生難忘。 這是我小的時候經歷過的事情。 待我長大了才知道,不只文字是一種的符號,寫文章還須有標點符號。在這個世界上,什么東西都要有一個符號。比如說,人要有個符號,就是他的名字,跟姓合在一起,用來代表一個人,區別于別的。商品要有個符號,稱為商標。就是在商品表面或包裝上的標志、記號(圖畫、圖案形文字等),使這種商品和同類的其他商品有所區別。但是,有時候人卻往往不叫某人已有的名字,而用別的符號來代替。對某件事也是如此,用一種比喻來代替。例如: 稱某女為明星,鐵娘子,一支花,弧貍精,美女蛇、破鞋。稱某男為包公,活雷鋒,鐵公雞,鐵耙子,大笊籬。稱兩人窩里斗是一個槽里拴不住倆叫驢。稱某“形象工程”為“豆腐渣工程”,等。總之,符號是人類創造的,人就可以使用,隨心所欲,好象誰也管不了似的。 可是,人對某個符號的使用卻是大有講究的,并不是人們心血來潮,忘乎所以,隨心所欲的行為。你做了好事,老百姓自然會在心里感激你,給你記功,還會送你一個雅號——給你一個新的符號,以表達人們的由衷欽佩之情。他呢,不但沒有給百姓謀利益,反而假公濟私,坑害了大家,對不起了,那就給你送一個渾號——新的符號,刻畫出你的靈魂和嘴臉來,讓法律和歷史去處理。 所以,人都很重視名字——個人的符號。人一生下來,父母親就千方百計地想給自己的孩子起一個好名字。窮苦人家的孩子起名字,大都是表達一種無限的親情或一般的希望。如狗旦,鎖柱或來富,福祥之類。大戶人家的孩子起名字,就和一般窮人家的不一樣了,就和辦一切婚喪大事一樣的慎重、認真、熱鬧。要請人卜卦、相面,要按家譜規定的章法去辦。除了別人的幫助外,自家人還要搬字典查看。總而言之,起個好名字被看作一件大事。人都以為,好名字會帶來好運氣,孩子將來就成龍成鳳、出人頭地了。 其實,這只不過是人的一種主觀意愿而已。哪里有名字可以決定人的一生的道理呢?自己的前途是靠自己的努力程度、素質和機遇決定的啊! 記得在十年動亂初期,即1966年至1967年的上半年,全國破四舊時,形式主義猖獗,教條主義橫行。一些人的狂熱程度達到了極點。紅衛兵小將們由于無知和魯莽,“自然”擔當起了歷史的“重任”。他們到處打、砸、搶,抄、抓,好人和國家文物等——一切均不能受其免。他們信奉“不破不立”,有破才能有立的格言,認為一切封、資、修的東西通通都必須砸爛。因此,凡不是“無產階級”的地名、人名都必須改掉。于是乎,首當其沖是位于北京大使館區——那里有許多的外國駐華大使館,其中有西方國家的使館,也有東歐國家,前蘇聯的使館——的大使館路就被改名為反帝路,反修路了。這是第一個較大的革命行動。 我國每年的十月一日國慶節時,游行隊伍歷來是由東向西——由東單起,經過天安門到西單——前進的。紅衛兵小將們對此頗有異議,認為應該改掉。他們認為,我們是無產階級,應該永遠向著太陽前進,走向光明。因此,國慶節的游行隊伍,應該由西向東前進。而也有人認為不能改動,理由是,我們無產階級應該向西方進軍,砸爛一切舊世界,讓全球都是紅彤彤的。爭論雙方各執一詞,因而此舉終未成行。 還有的紅衛兵小將,認為周恩來總理的名字不好,怎么能叫恩來呢?這不是封、資、修的嗎?應該改掉。于是,他們就給周總理寫信去,請總理改名字。在一次接見革命群眾的大會上,總理對此答復說,我的名字是父母親給的,只是一個符號,用于和別人區別,怎么就是封、資、修的呢?周總理的為人是得到大家所公認的。他的人格、品質、精神、作風等可作為世人的揩模。于是,這一次的改名又不了了之。 法國作家盧梭在《第二性規則》的一篇文章中談到女性時說∶“她們的榮耀不僅在于她們的行為,而且在于她們的名聲∶一個被人家看作是聲名狼藉的女人,她的行為不可能是誠實的。一個男人只要行為端正,他就能夠以他自己的意愿為意愿,就能夠將別人的評論不放在眼里:可是一個女人,即使行為端正,她的工作也只是完成了一半:別人對她的看法,和她的實際行為一樣,都必須是很好的。”這是在外國人眼中,名聲——在社會上流傳的評價——也是重要的,不是不需要顧及的。 因此,人的言行是其名聲的決定因素。尤其是掌有一定權力者或“父母官”們,更應以周總理為楷模,“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留下一個好名聲,以便維護自己 “符號”的圣潔。
轉載(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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