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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坛“上帖必读” ( http://www.zhouyi.com.cn/luntan/ShowPost.asp?id=1436 )
作者:易山老怪
发表时间:2005/8/20 17:49:17
上 帖 必 读 李洪成老师创建中国易学行业网周易论坛,专门服务于易学行业工作者,以及周易文化爱好者。为了保持论坛清洁卫生,健康向上,浏览受益,和谐发展,对以下不法或恶性帖子,坚决删除或封杀始作俑者。 一、大不敬帖:对论坛创办人不尊重不爱惜,说三道四或指手划脚,帖中夹杂不满、指责、谩骂和攻击;或者只看了一部分大宗易专著,就以偏概全开始指责,好象债主登门讨债一样。此等帖子为大不敬帖。 二、糊涂帖:妄评时政,对社会怨声载道,预测涉足禁区(参看《大宗易预测技术条例》相关章节),出示伟人四柱,上传伟人“搞笑”图片,均为糊涂帖。预测胎儿性别之卦例,亦不要上传,以免有破坏计划生育之嫌。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四、痞子帖:经常冒充“领导”考察检验别人的预测水平,对同行评头品足或攻击诽谤,或自吹自擂,或互相吹捧,惟恐易学行业不乱,此等毫无廉耻之帖,即为痞子帖。 五、嘲讽帖:上帖不但不友好,还充满了火药味,不是嘲笑张三,就是讽刺李四,常常给别人带来不快和烦恼,冠以嘲讽帖。 六、垃圾帖:所发帖子超出常用格式,故意捣蛋,吹牛抬杠,出言不逊,争胜斗狠,怨天尤人,哭穷发牢骚,犟驴加混蛋,等等,皆为垃圾帖。 七、无聊帖:帖子文不对题,或上传一大堆小蚊子字,一看就头痛;上传命卦铺天盖地,参差不齐,或四柱无时辰;帖子没有主题或主题多有错别字,一帖多发或帖子没有实际内容。此类帖子,乃为无聊帖。 八、广告帖:本论坛专设广告帖版。凡是在广告帖版外上传他人网址和资料,以及其他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一律删除。 九、凡是摘录转载李洪成老师专著中的理论或命卦例,一定要准确标明页码卦序;引用的命卦要求将原命卦复制上传,引用的理论要注明是大宗易理论。如引用出现错误,跟帖必然文不对题,误人子弟。见则删之。 十、正文字号要求“三号四号”;文章注解类可用“五号六号”;一句话帖子,要求“二号三号四号”。超出字号标准的帖子,一律删除。 提示:本论坛上传帖子如是引用转载他书他文,其范围:一是大宗易初中高专各专著原文,二是古书精典原文或命卦,三是周易健康文化,四是与周易相关的各种常识,或其他积极向上、教化做人之有益知识。 注意:本网站为现代易学大宗易专业网站,主要以大宗易技术内容为主,如发佛道等内容的帖子,不要连续发。连续发的结果,就是在总坛最新回复栏中一大排,形成了喧宾夺主。其他如足球比赛帖子,也不要连续发,最好在总帖子栏中有间隔。一般此等帖子若超过三个,专版监督就会删除多余的。 本论坛严禁通过转载他书他文,进行诽谤、谩骂和指责,或按照自己的观点抨击和妄评;同理,亦不可按照自己的观点和喜好,大肆吹捧和贴金。因为,转载他书他文(特别是现在还活着的人),有人诽谤,就有人吹捧;有人谩骂,就有人贴金;或者虽然不是转载,在言语之间却是贬一个抬一个,等等,最易引起打打杀杀。故而,本坛对上述做法,一律删除或封杀。 注意:凡是预测麻将娱乐彩头,反馈输赢的金额不能大于100元。如大于100元,则视为赌博而不是娱乐,一律删除,屡犯者封杀。 如中了足彩,彩金额越大越好。若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黑市赌球”、“私彩下注”,以及输赢金额数目等,掺杂在帖子中,一律封杀。 版主的权力和责任 1、在自己分坛内有置顶权,删除不法主题权,删除不法帖子权(按以上删除标准)。维护好自己的分坛,努力扩大自己分坛的在线人数。积极宣传大宗易四柱六爻及六爻风水,以及周易健康文化。 2、分坛建立初始,请版主与总坛管理员联系,提出自己分坛的项目标题,以便审核制作。若以后欲增加或删除自己分坛的项目栏,亦与总坛管理员联系。 3、版主简介,由自己撰写(真实浪漫充满个性),发表在自己分坛主题帖子处,并可置顶。简介不宜超过10行。版主致词,可自己操作改为带有个性特点的致词。 4、本论坛永恒的主题是探讨研究大宗易和周易健康文化,所以本坛严禁上传“排他性”或“吹捧他人”之文章。版主发表的个性文章,一般不要超过15行,以免冲淡了主题。属公众信息的周易文化范畴,并不冲淡主题,行数可适当放宽。 5、若分坛主发表之内容虽然是周易文化范畴之内,却出现了喧宾夺主,甚至带有不健康的倾向性,是不准许的。更不允许以多个主题的形式,整板连载自己或他人的著作(含大部头文章),因为本论坛不是出版社。 6、对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分坛,或出现不法及恶性帖子而没有及时删除(24小时内),或偏离大宗易或周易文化健康范围,以及没有作为之分坛,总坛主有权令其休整,或取消其版主资格。希望各分坛主配合。 重要提示:如若发现您的帖子不见了,多半是被老怪删除。但也有极少数帖子因网络传输、论坛调版、服务器重新启动,以及帖子的某字某词触犯敏感区域等原因,而造成帖子丢失;被删掉的主题有的是受回帖影响,有的是受他帖牵连。凡此种种,望寻帖者见怪莫怪,亦无需寻找帖儿,再上几帖畅哉快哉何妨! 特别提示:不知发恶帖的人想过没有,办一个周易公司该有多难!就是因为你发了一个恶帖,我们论坛每天都得按排两个人专门注视检查你的所有帖。每天上千个帖子,象大海捞针一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节省一些人力物力,也是为了保护好本论坛的健康洁净,本坛决定: 一旦看到违反《上帖必读》的恶帖和不法帖,甚或言语之间带有挑衅口吻和踢场子之意,以及亵渎大宗易或周易文化,见一个删一个,老怪决不手软,直至将其送入“未激活”名单。 删帖和封杀,皆是不得以而为之,谢谢大家合作! 总坛坛主拥有对本文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海口桥路(李洪成)信息咨询公司 海口桥路信息咨询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易学行业网—李洪成周易论坛 总坛主李洪成制定 备注:如有其他论坛转载,请注明出处。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5-9-15 21:35:19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6-9-14 17:03:30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7-2-10 15:06:51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论坛管理员 在 2007-6-21 21:04:29 编辑过]
作者:蓝蝴蝶8B6C
发表时间:2005/8/20 18:11:53
支持
作者:蜜蜂
发表时间:2005/8/20 18:21:36
我认为应该对超大字体的文章也可以修改或删除。
作者:yemean
发表时间:2005/8/20 18:34:11
我认为各人在特殊的命局上看法可能不同,作为学术,应该可以论证,只要有条件来证明。 对于伟人的八字,只要是不涉及当今朝局,某些具有代表性的是可以论述的 因为都已经是历史,有事实来做论据,有些极为有参考价值。为什么不可以从中总结呢? 帖子,只能代表自己的看法。千万不要相互攻击,否则影响和气。 有些是涉及帖子本的人信息,帖子的主人应该可以限时开放啊。 对于别人的帖子,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作者:闫风华
发表时间:2005/8/21 10:40:23
同意
作者:易兴
发表时间:2005/8/21 22:27:34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作者:乂爻
发表时间:2005/8/22 10:21:11
水无形,器盛之!1+1的文化有不足,付之一笑有何烦.
作者:候鸟
发表时间:2005/8/22 14:11:16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一定支持!
作者:J黄花花J
发表时间:2005/8/22 16:49:30
好!!!!
作者:树木
发表时间:2005/8/23 6:57:40
上 帖 必 读定的好
作者:于悠
发表时间:2005/8/23 16:37:27
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更好的方便我们交流和互相学习,应该这样。
作者:甲乙乾坤
发表时间:2005/8/23 17:47:33
很好
作者:柳成荫
发表时间:2005/8/23 18:04:10
我支持李老师的《上贴必读》,每一个事情都不是一开始都能够做到中衡,而是在相互往来中渐趋中衡的,所以对于在下的柳生分坛如有做到不合适的地方,还请李老师时刻作出督察批评,以指点工作。分坛是绝无二意,本着一个主体的精神, 在下会尽量弱化自己的主体,以尽到自己在桥路周易论坛上是配角的研究角色,而在整体上以望提高大宗易桥论预测总坛在其他同行业间的周易论坛的综合实力的声势。
作者:闫风华
发表时间:2005/8/23 18:24:26
李老师为我们开创的大宗易理论,是道光普照易学天地,是我们学易之人有了航线,李洪成老师的大宗易就是易学的明天!
作者:遇仙
发表时间:2005/8/23 22:35:11
《上贴必读》是一件好事,显示桥路人在李老师的带领下,对客户的责任心以及对工作认真的风范。希望每个桥路人都去宣传桥路,了解桥路。从而为易学队伍的发展和壮大作一份应有的努力。让我们跟着李老师在易学的道路上,共同进步。 谢谢!
作者:梁日尧
发表时间:2005/8/24 14:16:28
是好的东西必须大力支持,《上帖必读》提出的几种帖子在现实生活中及网站上均有出现,严重污染社会环境,必须铲除予以取缔。
作者:李磊
发表时间:2005/8/24 18:15:39
顶!!!
作者:乙付
发表时间:2005/8/25 15:39:18
很好
作者:蔡小雨
发表时间:2005/8/27 12:47:27
支持《上贴必读》,也很赞成老师提出的几点要求
作者:蒙人
发表时间:2005/8/30 10:14:26
赞成李老师的上贴必读
作者:大头猫
发表时间:2005/9/1 14:50:11
赞成!这样才能净化论坛,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者:黄俊豪
发表时间:2005/9/1 20:39:22
干净的环境是学好易学的前提,此是我辈之福也,为此《上帖必读》荣幸!
作者:sjq
发表时间:2005/9/2 7:15:47
应该这样,谢谢
作者:中国卫监
发表时间:2005/9/2 15:07:10
对头,本人全力支持这样做,只有大家共同努力 ,才能净化我们的论坛。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5-9-2 15:45:20 编辑过]
作者:jixinchou
发表时间:2005/9/5 17:11:40
 好啊
作者:易兴
发表时间:2005/9/7 14:35:17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作者:王书宇
发表时间:2005/9/7 16:10:18
无条件支持李老师!
作者:jixinchou
发表时间:2005/9/18 9:48:38
月有阴晴圆缺
人有悲欢离合! 今天桥路的工作者在天涯海角, 就是明天周易未来的希望! 桥路公司的全体老师们, 中秋快乐!!! [此帖子已被 jixinchou 在 2005-9-18 9:50:25 编辑过]
作者:最爱足彩
发表时间:2005/9/19 0:40:13
赞成!好!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5/9/19 21:36:01
希望所有来大宗易论坛的朋友都能够遵守《上帖必读》的规定,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讨论、沟通的环境。
作者:静灵居
发表时间:2005/9/22 22:42:57
坚决拥护和支持!
作者:叶浩
发表时间:2005/9/23 18:45:34
我也支持咯
作者:一帆风顺顺
发表时间:2005/10/6 18:19:24
很好!我很赞成李老师的人品第一!
作者:wawdzg
发表时间:2005/10/6 18:28:04
我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看见这么多人,又看见李老师的斐然成就,知道自己找到了好的老师和朋友。很高兴。
作者:溪流
发表时间:2005/10/14 18:24:29
应该
作者:好友
发表时间:2005/10/14 22:36:22
支持
作者:丙戊庚
发表时间:2005/10/16 9:57:43
坚决赞同“上帖必读”的规定,这样避免一些人闲得无聊滥发表议论。
作者:丙戊庚
发表时间:2005/10/16 10:03:09
坚决赞同“上帖必读”之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这样避免一些人闲得无聊滥发表议论。
作者:青城
发表时间:2005/10/16 10:41:00
欢迎标准化的管理,要团结.和谐.要支持要维护.不要搞窝里斗.易学要开拓繁荣.
作者:青城
发表时间:2005/10/16 11:16:42
已阅读,很重要!我们支持版主的工作.
作者:wert78
发表时间:2005/10/16 15:47:17
对,我支持这样的作法,整顿秩序,要严厉
作者:zhaoj
发表时间:2005/10/17 19:16:12
顶!!!!!!!!
作者:中国银
发表时间:2005/10/21 16:13:24
支持“上帖必读”,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作者:静待
发表时间:2005/10/22 16:06:14
支持
作者:小月
发表时间:2005/10/23 15:11:47
这里是网络净土,易学爱好者自己的世外桃圆,谢谢李老师,谢谢众多爱好者。
作者:wh9764
发表时间:2005/10/23 21:24:49
我们是真学习和交流的,一定遵守!!!
作者:易卜生
发表时间:2005/10/27 11:32:37
李老师架好了桥, 大家要把路走好!
作者:周易2005
发表时间:2005/10/27 16:05:05
初来,先顶一下.
作者:dengg
发表时间:2005/10/29 11:18:41
好!!!!!!!!
作者:阿文
发表时间:2005/11/10 13:59:53
好的
作者:lxch
发表时间:2005/11/12 23:22:56
非常支持!
作者:酉王辰
发表时间:2005/11/13 2:13:49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酉王辰
发表时间:2005/11/13 2:16:53
非常支持!
作者:定乾
发表时间:2005/11/13 2:46:29
必须这样
作者:zhxs
发表时间:2005/11/13 19:53:47
感谢李洪成大师对易学事业的发扬光大.
作者:邹小波
发表时间:2005/11/14 20:09:08
同意
作者:zxrr
发表时间:2005/11/26 22:21:18
支持!
作者:邹小波
发表时间:2005/11/29 17:32:04
支持
作者:lfycde
发表时间:2005/11/30 10:56:46
支持《上贴必读》
作者:夜的颜色
发表时间:2005/12/9 18:09:09
我支持!
作者:夜的颜色
发表时间:2005/12/9 18:10:42
有没有人可以帮我测挂?
作者:北京小妞
发表时间:2005/12/9 19:59:17
引用: 原文由 夜的颜色 发表于 2005-12-9 18:10:42 : 有没有人可以帮我测挂?
是啊,你自己单独发一个主题帖不就行了吗。
作者:刘丙寅的师傅
发表时间:2005/12/12 12:11:30
哈哈!说不得。。。说不得。。。
作者:通关火
发表时间:2005/12/12 20:02:45
举双手赞成
作者:瑜铭
发表时间:2006/1/15 15:47:24
认真看了,支持李老!
作者:追易
发表时间:2006/1/16 17:13:40
好!!!!
作者:未济
发表时间:2006/1/22 17:49:57
完全赞同并严格自律!!
作者:未济
发表时间:2006/1/22 17:55:32
做人诚信为先!
作者:佳音
发表时间:2006/1/24 12:49:45
  阳光行业!!!
作者:先天真气
发表时间:2006/1/26 19:26:04
每个学易者应当尊守1不可违犯0
作者:北国之春
发表时间:2006/1/27 10:30:24
支持,本人必会好好学习的。
作者:裘棱楠
发表时间:2006/1/31 13:24:45
字体有时候很多人都没有在意的.能放宽一点吗?
作者:wenmin
发表时间:2006/2/1 13:52:12
男孩1995年5月16日11.21生,属疑难命例,请李老师帮分析是否顺局 命;乙亥 辛巳 丁未 丙午 运;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4 14 24 34 ......
作者:gongcd
发表时间:2006/2/2 21:40:20
家有家规,版有版矩,支持!
作者:yx668
发表时间:2006/2/4 13:17:57
好,应该遵守~~~~~~~~~~~~
作者:先天真气
发表时间:2006/2/10 11:48:49
我贊同这个办法好得很
作者:oqdb
发表时间:2006/2/16 15:38:51
好!!!!
作者:庚寅2008
发表时间:2006/2/18 16:02:50
支持
作者:静夜思
发表时间:2006/2/19 12:07:26
易学论坛必须清洁,没有规距难成方圆,支持!
作者:srt731
发表时间:2006/2/19 17:53:56
这个“必读”定得好。 
作者:坎
发表时间:2006/2/20 8:33:06
不要破坏得之易的学易环境。
作者:讨教
发表时间:2006/2/21 21:41:12
此论谈确实好,上帖必读非常重要使大家有一个学易.研易的平台我很喜欢李老师平易近人大公无私的精神
作者:臣风
发表时间:2006/2/22 0:25:24
好,就这样定了.
作者:张泊
发表时间:2006/2/22 10:16:04
支持支持
作者:小叶子
发表时间:2006/2/22 13:56:00
支持!
作者:佳音
发表时间:2006/2/26 10:51:43
没有规矩何成方圆!!!!!
作者:预测大师
发表时间:2006/3/1 10:50:46
好的
作者:lindar
发表时间:2006/3/1 20:47:16
同意
作者:398196
发表时间:2006/3/2 13:15:36
很好!只有在健康文明的环境下才能够更好地学习和交流。
作者:asa
发表时间:2006/3/2 20:27:35
自天佑 泽山咸
作者:我是山人
发表时间:2006/3/3 21:00:59
好!
作者:职业卦师
发表时间:2006/3/3 21:38:02
强烈支持!!!!
作者:李磊
发表时间:2006/3/4 20:37:39
支持哦,如果坛子里面乱七八糟的都是灌水的贴,又怎能跟大家更好地交流呢!
作者:zf125
发表时间:2006/3/6 9:08:14
谢谢大师提醒,我会遵守!
作者:周易@
发表时间:2006/3/8 22:44:14
应该.坚决支持.
作者:闲逸野仕张
发表时间:2006/3/9 22:04:59
<IMG onmousewheel="return yuzi_img(event,this)" src="http://www.zhouyi.com.cn/whdc/images/Emotions/28.gif"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body.clientHeight)this.width=body.clientHeight" border=0>支持《上贴必读》,这是在维护大家的利益.
作者:黎明聪
发表时间:2006/3/17 10:08:21
老怪,我很欣赏李洪诚老师易理风格,但是我学的易理风格不同,我发出四个贴不见三个,为何?是不是要属于你们理论体系的才能发表意见?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6/3/17 10:51:04
引用: 原文由 黎明聪 发表于 2006-3-17 10:08:21 : 老怪,我很欣赏李洪诚老师易理风格,但是我学的易理风格不同,我发出四个贴不见三个,为何?是不是要属于你们理论体系的才能发表意见?
你好,没有删除你的帖子,我刚才查了一下,你的帖子都在,可能是你查询的方法不对。
作者:沙漠剑克
发表时间:2006/3/18 16:01:48
好环境
作者:纪添禹
发表时间:2006/3/18 20:25:15
支持 
作者:寅丑子
发表时间:2006/3/20 17:00:37
此坛很好; 愿作常客 寅丑 子喜欢李大师
作者:寅丑子
发表时间:2006/3/21 17:58:23
此坛很好.四拄有否新资料??????????????????????????????
作者:chtcht
发表时间:2006/3/24 10:03:02
同意
作者:纪添禹
发表时间:2006/3/27 21:04:28
我回努力的一定支持  
作者:候鸟
发表时间:2006/3/28 9:19:54
引用: 原文由 寅丑子 发表于 2006-3-21 17:58:23 :
此坛很好.四拄有否新资料??????????????????????????????
李洪成老师的高级和专家级的资料都出来了。
作者:林枫123
发表时间:2006/3/31 22:48:20
支持
作者:罗加福
发表时间:2006/4/3 10:14:05
出台这样一个规则 对论坛的发展很有帮助 论坛本来就是很难管理 如果没有制度就更没有章法了 ~!
作者:北京小妞
发表时间:2006/4/3 15:06:21
引用: 原文由 罗加福 发表于 2006-4-3 10:14:05 :
出台这样一个规则 对论坛的发展很有帮助 论坛本来就是很难管理 如果没有制度就更没有章法了 ~!
对,要有个纪律来保证论坛的正常运转。
作者:陈传
发表时间:2006/4/7 9:19:53
好!!!!
作者:归云
发表时间:2006/4/13 1:05:57
洪成易术 惊天地,神眼策划事已 奇。桥路铺 开阴阳道,象数顿悟玄妙机。济世助人显先进,匡国治家释惑疑。直通未来千年后,万类形态尽拨迷。-赠李洪成老师。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38:17
中国人大常委会百花齐放 理一落千丈不可一世一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2:13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2:37
我认为各人在特殊的命局上看法可能不同,作为学术,应该可以论证,只要有条件来证明。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3:01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3:29
个“必读”定得好。我一直讨厌那些对别人没用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4:06
我认为应该对超大字体的文章也可以修改或删除。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4:44
我认为各人在特殊的命局上看法可能不同,作为学术,应该可以论证,只要有条件来证明。 对于伟人的八字,只要是不涉及当今朝局,某些具有代表性的是可以论述的 因为都已经是历史,有事实来做论据,有些极为有参考价值。为什么不可以从中总结呢? 帖子,只能代表自己的看法。千万不要相互攻击,否则影响和气。 有些是涉及帖子本的人信息,帖子的主人应该可以限时开放啊。 对于别人的帖子,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5:13
这个“必读”定得好。我一直讨厌那些对别人没用的“臭垃圾”贴。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5:41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6:23
、大不敬帖:对论坛创办人不尊重不爱惜,说三道四或指手划脚,帖中夹杂不满、指责、谩骂和攻击;或者只看了一部分大宗易专著,就以偏概全开始指责,好象债主登门讨债一样。此等帖子为大不敬帖。 二、糊涂帖:妄评时政,对社会怨声载道,预测涉足禁区(参看《大宗易预测技术条例》相关章节),出示伟人四柱,上传伟人“搞笑”图片,均为糊涂帖。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四、痞子帖:经常冒充“领导”考察检验别人的预测水平,对同行评头品足或攻击诽谤,或自吹自擂,或互相吹捧,惟恐易学行业不乱,此等毫无廉耻之帖,即为痞子帖。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7:11
二、糊涂帖:妄评时政,对社会怨声载道,预测涉足禁区(参看《大宗易预测技术条例》相关章节),出示伟人四柱,上传伟人“搞笑”图片,均为糊涂帖。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四、痞子帖:经常冒充“领导”考察检验别人的预测水平,对同行评头品足或攻击诽谤,或自吹自擂,或互相吹捧,惟恐易学行业不乱,此等毫无廉耻之帖,即为痞子帖。 五、嘲讽帖:上帖不但不友好,还充满了火药味,不是嘲笑张三,就是讽刺李四,常常给别人带来不快和烦恼,冠以嘲讽帖。 六、垃圾帖:所发帖子超出常用格式,故意捣蛋,吹牛抬杠,出言不逊,争胜斗狠,怨天尤人,哭穷发牢骚,犟驴加混蛋,等等,皆为垃圾帖。 七、无聊帖:帖子文不对题,或上传一大堆小蚊子字,一看就头痛;上传命卦铺天盖地,参差不齐,或四柱无时辰;帖子没有主题或主题多有错别字,一帖多发或帖子没有实际内容。此类帖子,乃为无聊帖。 八、广告帖:本论坛专设广告帖版。凡是在广告帖版外上传他人网址和资料,以及其他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一律删除。 九、凡是摘录转载李洪成老师专著中的理论或命卦例,一定要准确标明页码卦序;引用的命卦要求将原命卦复制上传,引用的理论要注明是大宗易理论。如引用出现错误,跟帖必然文不对题,误人子弟。见则删之。 十、正文字号要求“三号四号”;文章注解类可用“五号六号”;一句话帖子,要求“二号三号四号”。超出字号标准的帖子,一律删除。 提示:本论坛上传帖子如是引用转载他书他文,其范围:一是大宗易初中高专各专著原文,二是古书精典原文或命卦,三是周易健康文化,四是与周易相关的各种常识,或其他积极向上、教化做人之有益知识。 本论坛严禁通过转载他书他文,进行诽谤、谩骂和指责,或按照自己的观点抨击和妄评;同理,亦不可按照自己的观点和喜好,大肆吹捧和贴金。因为,转载他书他文(特别是现在还活着的人),有人诽谤,就有人吹捧;有人谩骂,就有人贴金;或者虽然不是转载,在言语之间却是贬一个抬一个,等等,最易引起打打杀杀。故而,本坛对上述做法,一律删除或封杀。 注意:凡是预测麻将娱乐彩头,反馈输赢的金额不能大于100元。如大于100元,则视为赌博而不是娱乐,一律删除,屡犯者封杀。 如中了足彩,彩金额越大越好。若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黑市赌球”、“私彩下注”,以及输赢金额数目等,掺杂在帖子中,一律封杀。
作者:xch
发表时间:2006/4/16 12:48:01
一、大不敬帖:对论坛创办人不尊重不爱惜,说三道四或指手划脚,帖中夹杂不满、指责、谩骂和攻击;或者只看了一部分大宗易专著,就以偏概全开始指责,好象债主登门讨债一样。此等帖子为大不敬帖。 二、糊涂帖:妄评时政,对社会怨声载道,预测涉足禁区(参看《大宗易预测技术条例》相关章节),出示伟人四柱,上传伟人“搞笑”图片,均为糊涂帖。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四、痞子帖:经常冒充“领导”考察检验别人的预测水平,对同行评头品足或攻击诽谤,或自吹自擂,或互相吹捧,惟恐易学行业不乱,此等毫无廉耻之帖,即为痞子帖。 五、嘲讽帖:上帖不但不友好,还充满了火药味,不是嘲笑张三,就是讽刺李四,常常给别人带来不快和烦恼,冠以嘲讽帖。 六、垃圾帖:所发帖子超出常用格式,故意捣蛋,吹牛抬杠,出言不逊,争胜斗狠,怨天尤人,哭穷发牢骚,犟驴加混蛋,等等,皆为垃圾帖。 七、无聊帖:帖子文不对题,或上传一大堆小蚊子字,一看就头痛;上传命卦铺天盖地,参差不齐,或四柱无时辰;帖子没有主题或主题多有错别字,一帖多发或帖子没有实际内容。此类帖子,乃为无聊帖。 八、广告帖:本论坛专设广告帖版。凡是在广告帖版外上传他人网址和资料,以及其他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一律删除。 九、凡是摘录转载李洪成老师专著中的理论或命卦例,一定要准确标明页码卦序;引用的命卦要求将原命卦复制上传,引用的理论要注明是大宗易理论。如引用出现错误,跟帖必然文不对题,误人子弟。见则删之。 十、正文字号要求“三号四号”;文章注解类可用“五号六号”;一句话帖子,要求“二号三号四号”。超出字号标准的帖子,一律删除。 提示:本论坛上传帖子如是引用转载他书他文,其范围:一是大宗易初中高专各专著原文,二是古书精典原文或命卦,三是周易健康文化,四是与周易相关的各种常识,或其他积极向上、教化做人之有益知识。 本论坛严禁通过转载他书他文,进行诽谤、谩骂和指责,或按照自己的观点抨击和妄评;同理,亦不可按照自己的观点和喜好,大肆吹捧和贴金。因为,转载他书他文(特别是现在还活着的人),有人诽谤,就有人吹捧;有人谩骂,就有人贴金;或者虽然不是转载,在言语之间却是贬一个抬一个,等等,最易引起打打杀杀。故而,本坛对上述做法,一律删除或封杀。 注意:凡是预测麻将娱乐彩头,反馈输赢的金额不能大于100元。如大于100元,则视为赌博而不是娱乐,一律删除,屡犯者封杀。 如中了足彩,彩金额越大越好。若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黑市赌球”、“私彩下注”,以及输赢金额数目等,掺杂在帖子中,一律封杀。 版主的权力和责任 1、在自己分坛内有置顶权,删除不法主题权,删除不法帖子权(按以上删除标准)。维护好自己的分坛,努力扩大自己分坛的在线人数。积极宣传大宗易四柱六爻及六爻风水,以及周易健康文化。 2、分坛建立初始,请版主与总坛管理员联系,提出自己分坛的项目标题,以便审核制作。若以后欲增加或删除自己分坛的项目栏,亦与总坛管理员联系。 3、版主简介,由自己撰写(真实浪漫充满个性),发表在自己分坛主题帖子处,并可置顶。简介不宜超过10行。版主致词,可自己操作改为带有个性特点的致词。 4、本论坛永恒的主题是探讨研究大宗易和周易健康文化,所以本坛严禁上传“排他性”或“吹捧他人”之文章。版主发表的个性文章,一般不要超过15行,以免冲淡了主题。属公众信息的周易文化范畴,并不冲淡主题,行数可适当放宽。 5、若分坛主发表之内容虽然是周易文化范畴之内,却出现了喧宾夺主,甚至带有不健康的倾向性,是不准许的。更不允许以多个主题的形式,整板连载自己或他人的著作(含大部头文章),因为本论坛不是出版社。 6、对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分坛,或出现不法及恶性帖子而没有及时删除(24小时内),或偏离大宗易或周易文化健康范围,以及没有作为之分坛,总坛主有权令其休整,或取消其版主资格。希望各分坛主配合。 重要提示:如若发现您的帖子不见了,多半是被老怪删除。但也有极少数帖子因网络传输、论坛调版、服务器重新启动,以及帖子的某字某词触犯敏感区域等原因,而造成帖子丢失;被删掉的主题有的是受回帖影响,有的是受他帖牵连。凡此种种,望寻帖者见怪莫怪,亦无需寻找帖儿,再上几帖畅哉快哉何妨! 特别提示:不知发恶帖的人想过没有,办一个周易公司该有多难!就是因为你发了一个恶帖,我们论坛每天都得按排两个人专门注视检查你的所有帖。每天上千个帖子,象大海捞针一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节省一些人力物力,也是为了保护好本论坛的健康洁净,本坛决定: 一旦看到违反《上帖必读》的恶帖和不法帖,甚或言语之间带有挑衅口吻和踢场子之意,以及亵渎大宗易或周易文化,见一个删一个,老怪决不手软,直至将其送入“未激活”名单。 删帖和封杀,皆是不得以而为之,谢谢大家合作! 总坛坛主拥有对本文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海口桥路(李洪成)信息咨询公司 中国易学行业网—李洪成周易论坛
作者:左连海
发表时间:2006/4/20 12:53:34
上帖必读定的好!对于净化周易文化应用大有好处.学易人都知道,多少年来,我们走过了多么艰难的历程.现在国家给了我们一个较宽松的环境来学习,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把精力集中到技术应用上,好好学习李洪成老师创立的"大宗易SY策划技术",实践于社会,造福于人类,这是利他利己大好事!
作者:左连海
发表时间:2006/4/20 12:59:24
上帖必读定的好!
作者:assm21
发表时间:2006/4/21 11:50:55
是呀,很好,是好的东西大家就要一块欣赏
作者:易星
发表时间:2006/4/23 8:03:10
厚德载物!!!!
作者:廖金
发表时间:2006/5/1 10:54:28
请大家帮忙看一下此命局的用神,1973年公历2月22日10点55分,男,83,84如何,91年如何,97年如何,98,99年如何,2003,04,05年如何,到底用金还是火
作者:癸甲癸癸
发表时间:2006/5/2 17:50:43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无规矩,就无方园。这也是为了一个好的环境,给爱好者学习与交流的平台。
作者:wazy21
发表时间:2006/5/2 18:28:04
我 爱“中国易学行业网”!
作者:庚壬癸
发表时间:2006/5/3 23:49:17
我会遵守的。
作者:悟虚子
发表时间:2006/5/11 18:27:03
愿桥路事业发达昌盛
作者:856238
发表时间:2006/5/14 16:06:03
看后感触良多,应该应该!必定遵守.
作者:856238
发表时间:2006/5/14 16:17:41
表示同意,只有如此才可以净化易学的天空.
作者:866622
发表时间:2006/5/14 17:05:44
支持(上帖必读).愿大家从我做起.
作者:天外天
发表时间:2006/5/20 13:32:48
支持
作者:辛
发表时间:2006/5/20 17:43:51
我支持!!!
作者:张从悦
发表时间:2006/5/23 19:11:13
hao
作者:九文
发表时间:2006/5/25 18:38:04
好
作者:小林
发表时间:2006/5/26 10:06:21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果论坛里乱七八糟的,我们又怎么能好好的学习讨论呢!
作者:小林
发表时间:2006/5/26 10:07:21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果论坛里乱七八糟的,我们又怎么能好好的学习讨论呢!
作者:三雄
发表时间:2006/5/29 11:26:20
我赞成
作者:己丑牛
发表时间:2006/6/8 14:41:33
不错!不错!
作者:长流水
发表时间:2006/6/8 20:32:30
家有家规,易学园地,当应净化。
作者:三雄
发表时间:2006/6/15 13:19:06
引用: 原文由 候鸟 发表于 2005-8-22 14:11:16 :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一定支持!
作者:戊己生庚
发表时间:2006/6/19 18:16:31
我支持上贴必读.谢谢李洪成老师给易子们提供了好环境 ,,,,
作者:随风而动3
发表时间:2006/6/21 9:50:03
我非常赞成〈上帖必读〉,作为易学者也有维护和遵守的义务和职责。
作者:木石云水
发表时间:2006/6/24 13:16:00
应该啊
作者:癸甲癸癸
发表时间:2006/6/25 21:11:09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一定支持!
作者:洪珅
发表时间:2006/6/30 17:27:30
支持
作者:洪珅
发表时间:2006/6/30 17:50:07
我支持,我要走六爻群里!快
作者:秦宗铭
发表时间:2006/7/9 12:35:27
支持! 支持!!!!!!!
作者:艳阳高照
发表时间:2006/7/20 22:48:23
好一个有大宗易之特色的论坛。不错!支持!!!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14:52
说的好 我们都应该遵守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18:31
这个“必读”定得好。我一直讨厌那些对别人没用的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21:38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果论坛里乱七八糟的,我们又怎么能好好的学习讨论呢!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23:08
我认为各人在特殊的命局上看法可能不同,作为学术,应该可以论证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24:37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
作者:yunhe
发表时间:2006/7/21 18:25:39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金鱼
发表时间:2006/7/28 9:11:16
我很赞成,因为如果大家都乱发贴,没个规矩的话,那就很无聊了.我支持!
作者:WFQ.GS
发表时间:2006/8/4 9:43:56
我是深圳学员:学号2016238我想把我以前购买的产品金额转为易币,用来读李老师的文章,请版主帮忙转一下,谢谢!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6/8/4 10:09:18
引用: 原文由 WFQ.GS 发表于 2006-8-4 9:43:56 :
我是深圳学员:学号2016238我想把我以前购买的产品金额转为易币,用来读李老师的文章,请版主帮忙转一下,谢谢!
你好,你可以和管理员联系一下查询积分的事情。 管理员QQ号:297075442
作者:灵山学易人
发表时间:2006/8/18 21:35:58
但也请老怪留下一些敢于直言的贴子,可能有骂声,但有理就行/
作者:于夕晴
发表时间:2006/8/23 22:02:40
支持李洪成大宗易 上帖已读
作者:于夕晴
发表时间:2006/8/23 22:04:54
支持李洪成大宗易
上帖已读
作者:张从悦
发表时间:2006/8/31 0:44:23
这个“必读”定得好。我一直讨厌那些对别人没用的“臭垃圾”贴。
作者:天心易
发表时间:2006/9/13 18:41:54
学习课堂,探讨园地,新鲜空气需要每个人维护。
作者:乾儒易
发表时间:2006/9/14 15:10:22
这个“必读”定得好。
作者:庆朋癸卯
发表时间:2006/9/14 23:39:08
我是桥路老学员,编号0906258,坚决拥护总坛主!
作者:庆朋癸卯
发表时间:2006/9/14 23:57:41
我是桥路老学员,编号0906258,坚决拥护总坛主!
作者:庆朋癸卯
发表时间:2006/9/15 0:02:17

作者:易大和
发表时间:2006/9/18 9:51:21
我对卦纳五行,支,六亲不懂,卦为什么要那样纳,其原因呢?请老师指点为盼!!! 谢谢
作者:北京小妞
发表时间:2006/9/18 14:59:47
引用: 原文由 易大和 发表于 2006-9-18 9:51:21 :
我对卦纳五行,支,六亲不懂,卦为什么要那样纳,其原因呢?请老师指点为盼!!! 谢谢
好让人郁闷的问题,你还是先看书吧。
作者:三宝
发表时间:2006/9/18 15:02:19
有破有立,不破不立.
作者:火焱
发表时间:2006/9/21 8:25:01
非常支持!不好的贴子,删出!决不手软!
作者:亚婷
发表时间:2006/9/21 11:27:51
我支持
作者:悟虚子
发表时间:2006/9/21 16:43:4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烦人
发表时间:2006/9/23 23:57:30
请李老师帮我算命我的名字烦人
作者:闹心
发表时间:2006/9/24 1:51:12
算完了不对就讨厌了
作者:青城
发表时间:2006/9/27 9:51:08
反复看看有好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作者:寻梦人
发表时间:2006/9/30 21:51:32
这个“上帖必读”定得非常好,这有利于大家对易学爱好者很好的交流
作者:天天开心
发表时间:2006/10/2 21:08:31
老师主的对,我玩全同意!
作者:nl
发表时间:2006/10/2 21:23:51

作者:tata
发表时间:2006/10/4 1:52:58
支持/各位老师亲苦.
作者:恒河沙
发表时间:2006/10/7 16:35:38
我非常支持《上贴必读》!因为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象有的易群,因群规不严,大家互相聊天,说笑话,甚至相互攻击谩骂!令真正想学点东西的人心寒!
作者:城市修行者
发表时间:2006/10/8 23:29:25
我认为应该对超大字体的文章也可以修改或删除。
作者:水晶道长
发表时间:2006/10/13 6:55:18
我支持!!!!!!!!!!!!!!!!! 大家都要遵守规定
作者:学怪
发表时间:2006/10/14 8:25:53
无规矩无以成方园,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作者:沙场剑克
发表时间:2006/10/15 10:26:17
对不起,我还不知道从哪里发贴进来,找了很长时间,只能是到处游游,不好意思,请求大家指点一下了,谢谢。
作者:河南济源
发表时间:2006/10/16 23:17:26
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会更好嘛。我十二分的支持.
作者:乾儒易
发表时间:2006/10/18 8:23:44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果论坛里乱七八糟的,我们又怎么能好好的学习讨论呢!
作者:普真师傅
发表时间:2006/10/20 12:23:29
本人学习周易多年,也积累不少经验,希望与广大爱易学好者在这里交流学习,我盼望这个专栏办好,这也需要我们大家的支持,希望与我联系:QQ542909181
作者:东方之子
发表时间:2006/10/20 14:54:48
支持!!!!
作者:河南济源
发表时间:2006/10/21 17:36:26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如果论坛里乱七八糟的,我们又怎么能好好的学习讨论呢!
作者:祥云
发表时间:2006/10/24 16:50:35
支持,建设一个健康论坛!
作者:小易子AA
发表时间:2006/10/28 22:26:55
同意,对一些广告贴要封杀!
作者:现代卜先知
发表时间:2006/10/31 9:23:02
净化论坛环境,支持!
作者:200386
发表时间:2006/11/2 21:28:53
xuetianganyougan
作者:真金子
发表时间:2006/11/5 1:05:23
易友的呢称真是多多!
作者:金水丽人
发表时间:2006/11/9 19:56:01
本论坛的确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论坛.只要来过就会久居了.
作者:癸甲癸癸
发表时间:2006/11/12 10:34:53
这个“必读”定得好。我一直讨厌那些对别人没用的“臭垃圾”贴。
作者:妙应龙腾
发表时间:2006/11/13 9:00:07
同意.
作者:辛乙壬壬
发表时间:2006/11/13 11:44:53
上贴必读就是好,论坛本身就该个干净的环境。支持、
作者:zizhou
发表时间:2006/11/14 19:09:00
好,同意
作者:jiazyu
发表时间:2006/11/15 21:46:13
共建和谐易坛
作者:易鲨
发表时间:2006/11/16 0:39:43
论坛是我家,兴旺靠大家!ok!!!!!!!!!!!!!!!!!!!!!!!!!!!!!!!!!!
作者:卯是卯
发表时间:2006/11/17 11:14:22
这样有所规定和约束是很好的,不但不乱套而且还提高了易学本身的地位,从而真正推动了我国易学的发展.
作者:陈思元
发表时间:2006/11/20 14:20:12
支持!!
作者:己戊乙
发表时间:2006/11/22 21:05:11
"上帖必读"定得好,一定遵守.
作者:若水
发表时间:2006/11/23 0:22:33
好!!!!
作者:莎莎
发表时间:2006/12/1 1:28:02
我来学习了,请老师和版主多多指教
作者:卯春
发表时间:2006/12/1 11:06:28
一定理解 支持 遵循 照办 !!!
作者:易无边
发表时间:2006/12/2 19:37:19
我赞成《上贴必读》能规范大家的行为
作者:易无边
发表时间:2006/12/2 19:46:01
我支持《上帖必读》这样交流易学 会井然有序
作者:卯是卯
发表时间:2006/12/12 10:35:17
我非常支持,规范一下对大家都有好处
作者:靓子
发表时间:2006/12/14 17:30:40
绝对支持李老师!
作者:snow70
发表时间:2006/12/19 16:36:15
向老怪提个建议, 在线排卦请设定有手工卦, 方便手工摇卦者,妥当否?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6/12/19 17:30:57
手工摇好卦后,在在线排盘那里直接填了摇卦日期、策项、钥语及卦码,卦就自动生成了。很方便的。
作者:韦平平
发表时间:2006/12/19 22:52:26
支持.只要严格要求易坛就能越办越好.
作者:snow70
发表时间:2006/12/20 8:48:17
64卦的卦码在哪儿找?
作者:漂亮宝贝
发表时间:2006/12/20 8:49:58
64卦就是卦码了。你去这里http://www.zhouyi.com.cn/paipan/填写就可以了。在下面有操作说明的,一看就会了,很简单的,去试试吧!
作者:snow70
发表时间:2006/12/20 9:18:52
谢谢230楼主, 明白了
作者:漂亮宝贝
发表时间:2006/12/20 9:23:56
呵呵不客气。
作者:雨中伞
发表时间:2006/12/23 13:21:21
支持“上贴必读”,无规矩不成方圆,树正压邪。
作者:回潜水
发表时间:2006/12/23 21:16:19
是您发扬了中国的周易!
作者:回潜水
发表时间:2006/12/28 14:46:03
您的决策我门支持,应该对周有易爱好者有个德育手则
作者:回潜水
发表时间:2006/12/28 15:08:17
一个懂命理的人,就知道人没有德他她在哪个领域也不会好的发展,说以.我门支持您
作者:卢运北
发表时间:2007/1/3 2:24:16
李洪成六爻在线摇卦 www.zhouyi.com.cn/paipan 求测人年龄:23 性别:男 预测策项:测年运 起卦钥语:自测07年的运程如何? 起卦时间:2007年1月3日丑时 庚子月丁酉日(辰巳空)452卦 《雷风恒》 《小 过》 六神 才戌.. 应 戌.. 龙 官申.. 申.. 玄 孙午、 午、 虎 官酉、 震 申、 蛇 兄寅:父亥○ 午.. 勾 才丑.. 辰.. 雀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3:18
老怪,先回个贴赚你十个大洋用用,但愿在你这里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4:04
老怪,先回个贴赚你十个大洋用用,但愿在你这里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6:30
不知回个贴可赚几个易币啊,我只要有机会答题就行了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7:05
是您发扬了中国的周易!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7:44
论坛是我家,兴旺靠大家!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8:18
感谢李洪成大师对易学事业的发扬光大.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8:40
支持《上贴必读》,也很赞成老师提出的几点要求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9:09
李老师为我们开创的大宗易理论,是道光普照易学天地,是我们学易之人有了航线,李洪成老师的大宗易就是易学的明天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39:54
我非常支持《上贴必读》!因为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象有的易群,因群规不严,大家互相聊天,说笑话,甚至相互攻击谩骂!令真正想学点东西的人心寒!
作者:蓝色月亮
发表时间:2007/1/5 17:40:25
《上贴必读》是一件好事,显示桥路人在李老师的带领下,对客户的责任心以及对工作认真的风范。希望每个桥路人都去宣传桥路,了解桥路。从而为易学队伍的发展和壮大作一份应有的努力。让我们跟着李老师在易学的道路上,共同进步。
作者:乔邦荣
发表时间:2007/1/7 18:18:10
好 我支持!
作者:乔邦荣
发表时间:2007/1/7 18:42:15
好好 !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37:07
引用: 原文由 易兴 发表于 2005-8-21 22:27:34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38:22
本人遵守,坚决做到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38:55
遵守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39:51
遵守................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40:42
我遵守........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41:16
好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1/8 13:41:58
好的
作者:751294
发表时间:2007/1/14 12:40:07
好规定 顶支持
作者:尔思
发表时间:2007/1/15 13:30:03
尊重,是一种道德,我十分向往有一个说真话大堂。希望有个高尚修学所在,能学好周易文化,会有真诚交谈是多么好!
作者:紫色的梦
发表时间:2007/1/15 15:11:01
为了保持论坛良好的环境,让大家在这个平台中互相学习交流,必须要有规章制度约束。 我支持《上帖必读》!
作者:水木亥
发表时间:2007/1/16 22:43:39
知道了
作者:福州
发表时间:2007/1/19 15:51:14
因该。支持,对那些顽固份子决不手软。
作者:深秋枫林
发表时间:2007/1/19 20:33:28
我完全同意“上帖必读”的有关规定,因为周易是我国先进的本土文化,只有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和空间才能不断前进和发展
作者:福州
发表时间:2007/1/27 15:38:17
支持.
作者:小果罗汉
发表时间:2007/1/30 23:16:29
对,大家共同维护才能共同提高!
作者:小果罗汉
发表时间:2007/1/30 23:19:23
我刚进来,还不懂怎样跟贴呢,那位高人肯教教我?谢谢!
作者:辽宁人
发表时间:2007/2/13 9:26:53
支持!遵守!
作者:一片绿叶
发表时间:2007/2/19 15:03:57
支持!!!!
作者:金谷主
发表时间:2007/2/19 20:28:25
人生很多事情都是在不断的失败中得到经验最后成功,如果说用周易测出不成功就不做,有的事岂不是永远无法成功 。(如申奥)我学易总觉得易经有消极和积极因素,而且消极因素很大,对人的影响很大。我应该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
作者:hlj57
发表时间:2007/2/23 8:31:5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规有矩,才能促进易学健康发展
作者:军师
发表时间:2007/2/23 17:00:49
我是支持《上贴必读》的
作者:一杯清茶
发表时间:2007/2/24 22:38:49
同意,支持
作者:我诗我画
发表时间:2007/3/4 13:09:48
怎么读了还不让发表帖子啊
作者:甲己丙丁
发表时间:2007/3/4 22:32:01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作者:六丁六甲
发表时间:2007/3/15 9:44:15
谨尊教导,虚心求教
作者:六丁六甲
发表时间:2007/3/15 9:48:25
谨尊教导虚心求教
作者:村夫
发表时间:2007/3/19 9:36:38
支持!
作者:梦梦
发表时间:2007/3/21 10:05:52
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随风飘影
发表时间:2007/3/25 12:10:54
我支持《上帖必读》,这样交流易学会井然有序!
作者:笑林
发表时间:2007/3/31 10:42:06
我感到上述很对也表明了大多数人士的心态 ,我们要共同来维护好这个法则也对李老师给我们 提供了这个平台而表示忠诚的感谢!
作者:詺該兲薡
发表时间:2007/4/2 10:11:53
我詺該兲薡支持......
作者:詺該兲薡
发表时间:2007/4/2 10:14:36
请问有没有哪个师傅可以教教小弟测风水\八卦等等... 先谢了!~
作者:阿贤
发表时间:2007/4/2 20:48:35
我是支持.同意
作者:163
发表时间:2007/4/3 8:51:58
恭请大师帮忙看下八字!测事业、婚姻、健康、财运 姓名:李文华 男 职业:政府工作。中共党员。 出生日期:一九七一年六月廿九日子时(阳历:1971年8月19日子时) 男命阴年生逆排,距申月令始为3岁5个月,即1975年1月19日起运。 才比 日主 食 乾造:辛丙丙戊 地支:亥申子子 壬甲 庚壬戊癸癸 大运:乙未甲午癸巳壬辰辛卯庚寅 年龄:4周岁 14周岁24周岁34周岁44周岁54周岁 公元:1975年1985年1995年2005年2015年2025年 吉凶事件: 1990年8月至1994年8月在工厂工作,1994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市总工会工作。2002年3月至2004年9月在镇府工作,2005年8月至今在政府文化的广播电视站工作。 2001年至今是计算机协会理事、文学协会理事、摄影协会理事,是《工人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江门日报》通讯员,起草有关经济工作可行性报告、立项申请、合同书、协议书、文件、论文、领导讲话2000多篇,字数达200万,1988年获全国文学一等奖,1988年获市新闻摄影比赛一等奖。曾被评为省优秀青年、1994年被评为市青年突击手、通讯员,1995年获突出贡献奖晋升一级工资奖励,1998年获市人事局评为优秀等次。2001年获全国五一新闻奖、省五一新闻奖
作者:兔宝宝
发表时间:2007/4/3 22:14:36
支持"必读"
作者:离火
发表时间:2007/4/4 19:40:48
我对此深有感触,希望易坛干干净净。支持!!
作者:龙问天
发表时间:2007/4/4 22:14:28
顶,这是学习的地方,不要垃圾.
作者:易小子
发表时间:2007/4/10 8:04:59
易小子初次报道,请诸位老师接纳!
作者:论坛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7/4/12 16:04:55
不需要封贴重启。
作者:木在水上
发表时间:2007/4/14 17:14:57
这是一个易友们交流的平台,应有一个良好环境.
作者:苯猪
发表时间:2007/4/15 11:13:05
甘当小学生练好基本功一技拿到手为人修德功
作者:苯猪
发表时间:2007/4/15 11:22:24
五行包括日干旺衰判断
作者:风雨后的彩虹
发表时间:2007/4/17 0:40:24
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更好的方便我们大家交流和互相学习,应 该这样。
作者:晚月清心
发表时间:2007/4/18 18:58:59
第一次上坛看看规定,以备将来之举,非常支持!
作者:王震
发表时间:2007/4/29 14:50:30
环境干净,易技精进!
作者:网上天马
发表时间:2007/5/5 14:10:37
支持
作者:一帘幽梦84
发表时间:2007/5/7 22:31:14
谁能帮我看看我母亲的病何时能好转? 1961-8-4,6点30分,女
作者:火炎焱444
发表时间:2007/5/8 13:44:07
<A style="CURSOR: hand" onclick="javascript:open('friend.asp?menu=post&incept=易兴','','width=420,height=260')"> <A href="javascript:copyText(document.all.yu7542)">  | No.5 |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
作者:强人
发表时间:2007/5/16 9:33:51
太好了
作者:韵晗
发表时间:2007/5/16 13:21:37
家有家规,版有版矩,支持!
作者:angey
发表时间:2007/5/16 16:41:11
我同意,尤其对伟人四拄论述的限制很好,完全符合我们的民族情感与习惯,看来大师的确是在维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前辈,借此向您致敬并向您学习
作者:angey
发表时间:2007/5/16 16:44:29
大力支持与维护先生的上 帖 必 读
作者:风中铃
发表时间:2007/5/17 20:27:56
帖子似人品 帖坏人宜差 善者扬 恶习贬
作者:五光十色
发表时间:2007/5/18 16:25:43
支持!以后会注意的.谢谢!
作者:叶子青青
发表时间:2007/5/24 17:00:25
必读定得好一定支持
作者:水泽节
发表时间:2007/5/25 18:19:48
这两天.监督版主那里去了.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7-7-24 21:06:24 编辑过]
作者:锦雪兰花
发表时间:2007/5/30 8:16:16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上贴必读>>
作者:zhan
发表时间:2007/6/6 15:10:34
学易之人应有之德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6/11 9:47:53
引用: 原文由 易兴 发表于 2005-8-21 22:27:34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作者:酉鑫合局
发表时间:2007/6/12 11:32:09
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一定支持!
作者:得利
发表时间:2007/6/17 15:03:56
认真看过了,过来支持一下 !
作者:炎黄子孙
发表时间:2007/6/19 1:17:11
李洪成老师讲得很有必要!
作者:五行中人
发表时间:2007/6/24 8:13:42
认真遵守就是了!
作者:燕山闲云
发表时间:2007/6/27 18:23:32
学易之人应上善若水,净化易学环境,服务社会。
作者:燕山闲云
发表时间:2007/6/28 18:24:57
同意
作者:一路梦游A
发表时间:2007/7/3 5:00:02
引用: 原文由 易山老怪 发表于 2007-7-2 16:49:04 :
你断你的卦,我出什么丑呢?小孩子说话。……大家都断得准,不正是本网站所求吗! 你断的对也好,错也好,我的网站就不允许断“地震”,所以就删了! 删了就完事。接着你还在另外的主题“说事儿”,令我防不胜防;并发短信出言不逊,冒犯了本网站,所以就封了。 我明白我也知道,你发了不少好帖。如果你就在你那个主题说事儿,即使言语重一点,我也未必能封你,而事实是:你在其他不相关的主题宣泄不满,那就只有封了! 就是刚才你用明方登陆,我告诉你不要重蹈覆辙,其实这是一种缓和,并没有再封你,也不想再封你。但是你立即发短信说:此处不留爷………,说的多难听呀!那我只好封了! [此帖子已被 易山老怪 在 2007-7-2 16:51:51 编辑过]
作者:丑牛
发表时间:2007/7/5 19:25:29
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我在很多论坛上见过很多拉级的文字.很不建康.所以上帖必读的内容是必须要遵守的.再祝论坛越办越好
作者:cR
发表时间:2007/7/9 16:04:44
说的太好了~~现在论坛很少有干净的!支持
作者:343109
发表时间:2007/7/10 8:19:27
李老师为我们开创的大宗易理论,是道光普照易学天地,是我们学易之人有了航线,李洪成老师的大宗易就是易学的明天!
作者:卯未辰
发表时间:2007/7/21 21:12:47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作者:周易四柱
发表时间:2007/7/25 20:41:09
易学界的各位老师,你们好,我进入李洪成大师的网页不久,我是才开始学易的,有很多的知识不了解,请各位老师多多支持.
作者:独马
发表时间:2007/7/28 9:31:03
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作者:易东
发表时间:2007/7/31 17:53:26
好啊
作者:天下之大
发表时间:2007/7/31 21:05:56
引用: 原文由 卯未辰 发表于 2007-7-21 21:12:47 :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好诗!!
作者:飞龙再生
发表时间:2007/8/2 14:10:23
d
作者:煤油灯
发表时间:2007/8/15 10:10:40
我全力支持老怪的这一决定,这有利于桥路的壮大!
作者:聚然随缘
发表时间:2007/8/15 17:09:55
听老师安排、服从坛主管理。
作者:予辛
发表时间:2007/8/17 10:32:01
引用: 原文由 卯未辰 发表于 2007-7-21 21:12:47 :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易高才高斑竹人气高!!
作者:聚然随缘
发表时间:2007/8/17 14:38:02
我是支持保持易学论坛良好的环境。
作者:宁静致远JY
发表时间:2007/8/17 18:45:37
大力支持!
作者:宁静致远JY
发表时间:2007/8/18 12:54:27
大力支持老师,只求大家共同保持!
作者:语桐
发表时间:2007/8/20 10:34:20
希望大家一起遵守,共建和谐网站.
作者:李坤
发表时间:2007/8/23 14:56:18
好好好,支持都从本人做起。
作者:天趁
发表时间:2007/8/25 14:08:56
真正的怪才! 真正的英才! 真正的伟才! 真正的天才! 易坛的巨才.栋才. 育人的师才.帅才. 祝李洪成老师身体健康! [此帖子已被 专版监督 在 2007-8-25 15:03:43 编辑过]
作者:混沌忍者
发表时间:2007/8/31 22:24:13
读了。赞成。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惠泽天下
发表时间:2007/9/3 21:59:42
好环境,大家造,只有这样知识和学说才会延伸.
作者:多说
发表时间:2007/9/5 0:54:37
为发扬民族文化, 大力支持。
作者:戌乾亥
发表时间:2007/9/12 21:22:24
记下了,没用的帖坚决不能上。
作者:xuang
发表时间:2007/9/14 0:03:04
非常好,坚决支持并执行
作者:lee22
发表时间:2007/9/18 17:36:1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东方闲云
发表时间:2007/9/23 8:51:06
学习.执行.
作者:聚然随缘
发表时间:2007/9/23 10:12:14
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zhan
发表时间:2007/9/25 9:24:23
有规矩才能更体现本论坛的形象和权威,支持
作者:天下无仙
发表时间:2007/10/11 13:31:35
学习了!
作者:祝焕凡
发表时间:2007/10/15 15:34:06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    好
作者:焱阳阳
发表时间:2007/10/17 10:13:45
我支持这个必读帖,论坛是一个很好的学习的地方,制定这个必读帖可以保证大家的良好的学习氛围。
作者:小震
发表时间:2007/10/17 13:54:4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新丁
发表时间:2007/10/20 21:37:52
支持!!!
作者:大宗易103
发表时间:2007/10/21 9:13:02
支持,但是我认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也应上上一些,不能都是欢呼之词,要接纳不同的意见和合理的建议啊,可我给大宗易提得一点微不足道的且是善意的建议都被删掉了
作者:子山
发表时间:2007/10/22 23:45:30
老怪 , 您的网站, 实在是难打开呀,十次数八次是打不开的 吐血了
作者:坎
发表时间:2007/10/23 15:47:27
是你自己的网络有问题,我使用的很正常。http://www.zhouyi.com.cn
作者:聚然随缘
发表时间:2007/10/24 23:32:29
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好相看过
作者:柳暗臞铭
发表时间:2007/10/28 22:59:18
眨之 ,品之言之有理
作者:聚然随缘
发表时间:2007/10/30 15:14:33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A01
发表时间:2007/11/3 19:07:53
大力支持!  
作者:花语
发表时间:2007/11/7 11:37:09
争做尊纪守法良民!
作者:祝焕凡
发表时间:2007/11/8 15:24:24
再一次支持.     
作者:陈艮坤
发表时间:2007/11/8 20:35:36
我非常支持《上帖必读》
作者:laoan
发表时间:2007/11/10 7:47:20
有没有QQ群啊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7/11/10 8:18:29
TOlaoan: 有的,您可以加29707542为好友 ,申请进群!
作者:虚心隐士
发表时间:2007/11/16 19:06:57
尊重易德 同意支持
作者:云悠客1号
发表时间:2007/11/17 20:37:14
支持!!!
作者:纪添禹
发表时间:2007/11/25 6:11:30
老怪不愧是有七杀的啊
作者:陈艮坤
发表时间:2007/11/25 20:59:34
赞成!这样才能净化论坛,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者:真笨
发表时间:2007/12/5 18:55:10
规定是好,无意之中触犯,请及时纠正!
作者:圣饭间
发表时间:2007/12/8 9:55:31
随来随从``````
作者:易迷大痴
发表时间:2007/12/9 19:34:07
易海无涯,门派众多,可交流,不可诋毁.学易之人应懂此道理.天外有天,人上有人,勤交流,共同提高才好.当然,如是高人,不听也罢.
作者:胡一刀
发表时间:2007/12/17 0:26:35
支持!!!干什么都有捣乱的!真烦死人了!中国人要是互相团结、互相支持,早就无不利了!可惜呀!中国人大多窝里斗的......
作者:胡一刀
发表时间:2007/12/17 11:34:06
特别提示:不知发恶帖的人想过没有,办一个周易公司该有多难!就是因为你发了一个恶帖,我们论坛每天都得按排两个人专门注视检查你的所有帖。每天上千个帖子,象大海捞针一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节省一些人力物力,也是为了保护好本论坛的健康洁净,本坛决定: 一旦看到违反《上帖必读》的恶帖和不法帖,甚或言语之间带有挑衅口吻和踢场子之意,以及亵渎大宗易或周易文化,见一个删一个,老怪决不手软,直至将其送入“未激活”名单。 删帖和封杀,皆是不得以而为之,谢谢大家合作! 李老师,您可以动员群众揭发、删除,大家齐动手,快的多.
作者:胡一刀
发表时间:2007/12/17 11:43:56
2、分坛建立初始,请版主与总坛管理员联系,提出自己分坛的项目标题,以便审核制作。若以后欲增加或删除自己分坛的项目栏,亦与总坛管理员联系。 怎么找到他啊! 不太会弄啊!有样本来一个,多好!
作者:净慧梵行
发表时间:2007/12/17 14:26:14
支持社区区长意见并遵守!
作者:泄天机
发表时间:2007/12/18 8:47:30
大力支持。
作者:辛鼠学易
发表时间:2007/12/24 9:42:15
没有规距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一杯清茶
发表时间:2007/12/26 21:56:19
学习了。支持。
作者:inrt
发表时间:2007/12/27 17:11:30
支持
作者:仙山奇葩
发表时间:2008/1/2 18:20:57
好
作者:仙山奇葩
发表时间:2008/1/2 18:23:41
好
作者:仙山奇葩
发表时间:2008/1/2 18:24:55
好,李老师为我们学易打开方变之门,太感谢了,可惜我打字太慢了,急呀。 [此帖子已被 仙山奇葩 在 2008-1-2 18:36:49 编辑过]
作者:天宾
发表时间:2008/1/5 15:56:04
支持
作者:庚戊己
发表时间:2008/1/12 17:07:27
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李老师的“上贴必读”非常好。
作者:李飞燕
发表时间:2008/1/18 13:15:53
支持!
作者:青竹
发表时间:2008/1/23 0:09:07
我看《发帖必读》可作为-----《行业守则》-----好!好!好!!!! 我赞同!
作者:瓶水
发表时间:2008/1/23 12:42:47
我来报道!~~
作者:还要学
发表时间:2008/2/7 17:01:51
初来要了解一下,希望不要犯规.也来遵守纪律.
作者:持宝
发表时间:2008/2/11 20:17:15
我也要支持
作者:soosoo
发表时间:2008/2/19 22:11:22
请问美女愁稼一贴违反哪一条规定?的确是美女,实话.此贴没有明显政治色彩,也没有违社会风尚.是否因克夫一语.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8/2/19 22:27:18
引用: 原文由 soosoo 发表于 2008-2-19 22:11:22 :
请问美女愁稼一贴违反哪一条规定?的确是美女,实话.此贴没有明显政治色彩,也没有违社会风尚.是否因克夫一语.
因为您发的那个贴子没有命局,应该是要发回贴却发成了主题贴了,故删除了。如还有问题,请联系我QQ:601577530.
作者:频巳
发表时间:2008/2/28 14:13:25
支持呀!
作者:佛心初证
发表时间:2008/2/29 23:09:13
关注这个网站已经好几年了,现在办的真不错,和几年前已经今非昔比了。怀着非常尊敬和仰慕李洪成老师的心情,今天我注册了,对上贴必读提出的要求予以支持并严格遵守。
作者:易海学童
发表时间:2008/3/3 21:08:31
非常支持<上帖必读>.谢谢老师给我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者:运筹帷幄
发表时间:2008/3/16 21:37:26
上贴必读 在易学界中是奇葩她定会发扬光大的!
作者:鹏明
发表时间:2008/3/17 13:46:16
支持上帖必读的观点
作者:赵增明
发表时间:2008/3/22 20:17:06
说得对,完全支持!
作者:专家级预测师
发表时间:2008/3/23 23:39:16
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好!!!
作者:癸9甲1
发表时间:2008/4/10 8:07:34
贊同上贴必读
作者:上海小朱
发表时间:2008/4/10 13:51:30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甲子&乙丑
发表时间:2008/4/12 14:21:10
读过以后,感觉很好.为了维护论坛的健康就应该这样.好好好
作者:小弟
发表时间:2008/4/24 23:47:02
遵守。
作者:350d
发表时间:2008/4/26 22:53:10
大家都应该遵守!
作者:畏天知名08
发表时间:2008/4/28 15:02:05
支持
作者:幸福北路
发表时间:2008/5/4 9:15:11
<上帖必读>,好,我坚决支持.
作者:奋龙
发表时间:2008/5/9 14:21:55
 
作者:易海离女
发表时间:2008/5/10 8:18:56
上贴必读太好了,也让我们这些刚进门的人有一块小小的席地
作者:彩乐
发表时间:2008/5/11 13:03:34
双手支持李老师的原则
作者:小隐
发表时间:2008/5/11 23:56:47
好的,支持!我一定尽量多发有实质性内容的好帖子,绝不垃圾!
作者:易海离女
发表时间:2008/5/12 6:04:48
上帖必读制定的太好了,不然我们这些新手还得让人笑话死了,
作者:易海离女
发表时间:2008/5/24 6:30:03
定得好!
作者:乙甲壬甲
发表时间:2008/5/28 14:38:27
<上贴必读> 有规矩才有方园 你们说对吗
作者:易空
发表时间:2008/5/30 10:42:33
这里是易学平台.是大家交流场地.大家在珍惜.支持支持!
作者:得意杨洋
发表时间:2008/5/30 14:16:34
坚决拥护和支持!!
作者:先行者
发表时间:2008/5/31 15:51:46
我更加支持《上帖必读》,它是我们相互交流和相互学习的一个平台,是我们更加认识学习大宗易的一个平台。
作者:未土癸水
发表时间:2008/6/4 18:18:57
支持!!!!!!
作者:光风霁月
发表时间:2008/6/5 0:07:34
支持!
作者:田园公子
发表时间:2008/6/6 15:12:18
中中中
作者:阿日
发表时间:2008/6/9 23:35:22
学习了~~~
作者:冰块一扔
发表时间:2008/6/15 8:35:41
“上贴必读” 支持!
作者:冰块一扔
发表时间:2008/6/15 8:40:39
支持!"上贴必读".大家都要好好维护!
作者:雨鑫
发表时间:2008/6/15 15:23:56
支持
作者:嵩岳易童
发表时间:2008/6/29 0:20:36
好 没规矩不成方圆!支持宁静 和谐的 环境!
作者:北方
发表时间:2008/7/4 20:35:19
学易要有易德才行.
作者:ama007
发表时间:2008/7/22 16:28:13
我第一次发贴,没违归啊?为什么删我的帖,我都急死了,竟然还来这样做,我觉得周易是让大家得到帮助的,不是至人于死地的!!!·!!!!!!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08/7/22 16:34:21
引用: 原文由 ama007 发表于 2008-7-22 16:28:13 : 我第一次发贴,没违归啊?为什么删我的帖,我都急死了,竟然还来这样做,我觉得周易是让大家得到帮助的,不是至人于死地的!!!·!!!!!!
您好,是您发的贴子都是回贴,发成主题了。这样的话,别人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故删除了。请以后发主题的时候发上卦或命局。如还有不明之处,请跟我联系QQ:601577530.
作者:李申酉
发表时间:2008/7/31 15:48:48
支持
作者:阅微草堂
发表时间:2008/8/3 16:54:58
支持《上帖必读》,字号弄个四号也很爽了,看顺眼舒服。和国际学术的论文小四号字号差不多。
作者:先行者
发表时间:2008/8/11 12:36:05
我大力支持
作者:神算童子
发表时间:2008/8/13 18:26:51
我很喜欢这个平台,我也刚刚走进这个平台,希望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提高易学水平,我很拥护李老师的原则,请大家多多关照,谢谢。
作者:鼠目寸光
发表时间:2008/8/14 8:21:38
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不用想别的了。好
作者:翠
发表时间:2008/8/24 12:56:26
支持,
作者:lxyyxb
发表时间:2008/8/26 12:52:23
支持,没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中国心
发表时间:2008/8/31 8:06:57
引用: 原文由 易兴 发表于 2005-8-21 22:27:34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太有才了
作者:anxixg
发表时间:2008/9/1 0:30:56
支持李老师。
作者:甲子乾辰龙
发表时间:2008/9/3 17:31:19
一定支持!
作者:万家乐
发表时间:2008/9/3 22:07:19
很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作者:甲寅辛王
发表时间:2008/9/4 11:55:41
非常支持!
作者:万家乐
发表时间:2008/9/15 21:56:58
写的很好,请大家共同遵守哟!
作者:万家乐
发表时间:2008/9/15 22:01:20
很好的!
作者:小老道
发表时间:2008/9/24 15:29:50
谨遵法旨
作者:东虹
发表时间:2008/10/1 19:43:55
老师好,大家好,初次来到愿意向大家学习,本人对易经很感兴趣,不知道怎么入门请大家帮助,谢谢!!! 我认为在现实中开易经连锁店效果更好.
作者:羊羊羊
发表时间:2008/10/16 21:56:29
支持,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大道似乾
发表时间:2008/10/21 21:17:58
支持李老师,但希望免费的案例多一些,在线竞赛希望能免费。
作者:重阳
发表时间:2008/11/10 20:10:56
《上贴必读》,订得好,应该这样。
作者:hs8899
发表时间:2008/11/14 10:03:30
尊重!尊敬!遵从!
作者:hs8899
发表时间:2008/11/14 10:31:34
尊重!尊敬!遵从!
作者:中通4642
发表时间:2008/11/20 8:55:49
好
作者:刘成德
发表时间:2008/11/24 11:06:57
好,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打造一个轻松自如的易学交流平台,理应如此。
作者:夜郎国王
发表时间:2008/12/11 10:55:39
支持,遵守。
作者:昕仪
发表时间:2009/1/5 9:48:47
理解 应该有管理
作者:昕仪
发表时间:2009/1/5 10:14:35
大家遵守共同的规则,便于更好的交流和学习,共同促进提高.
作者:老淼
发表时间:2009/1/14 15:19:21
支持版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卯4龙5
发表时间:2009/3/13 13:15:06
我隐隐感到,这是全球最规范的一个易学论坛,他的规模、他的可操作性、他的博大精深、他的具体规范……都是任何易网无法比拟的!谢谢—中国易学行业网论坛的全体员工!谢谢—敬爱的李洪成老师!
作者:长燊
发表时间:2009/3/13 15:43:02
支持
作者:邱己辛
发表时间:2009/3/20 0:07:45
办易之难,理解!坚决按规定上帖子
作者:司马观易
发表时间:2009/3/25 14:01:10
我是新手,但支持此贴。
作者:金锁
发表时间:2009/3/30 21:26:36
我爱这个论坛,支持!
作者:司马观易
发表时间:2009/3/31 10:01:57
是要有个规定才行,不然就乱套了。乱套了对谁都不好。支持。
作者:火流星
发表时间:2009/4/8 11:15:34
支持了!!
作者:dahe6
发表时间:2009/4/15 15:04:08
帖子,只能代表自己的看法。千万不要相互攻击,否则影响和气。
作者:新村
发表时间:2009/4/16 9:19:26
无规矩不成方圆,坚决支持。
作者:南飞燕
发表时间:2009/5/16 21:50:19
我是新加入的会员,有好多不懂的地方。我支持《上贴必读》!!!
作者:易海清源
发表时间:2009/5/31 18:15:22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赞同!!!!!!
作者:一帆99
发表时间:2009/6/6 16:16:08
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更好的方便我们交流和互相学习,应该这样
作者:不系之舟8
发表时间:2009/7/21 14:21:01
引用: 原文由 于悠 发表于 2005-8-23 16:37:27 : 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更好的方便我们交流和互相学习,应该这样。
就是就是,本该是这样的~~~给大家提供方便了,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才能欣欣向容~~~~
作者:先行者
发表时间:2009/7/21 14:31:31
这也是为了保持论坛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好了,大家交流、学习起来的氛围也更好嘛。 一定支持!
作者:gek123
发表时间:2009/7/30 13:58:00
支持
作者:周公解闷
发表时间:2009/8/14 23:39:12
今天的易学环境来之不易,望我们共同珍惜。
作者:mutu
发表时间:2009/9/4 16:35:14
老师辛苦了,一定好好遵守,学习上贴必读!
作者:无色.无为
发表时间:2009/9/8 22:32:19
支持
作者:西泉
发表时间:2009/9/15 15:02:31
同意!谢谢!
作者:西泉
发表时间:2009/9/15 15:02:54
同意!
作者:滞通
发表时间:2010/1/9 14:13:45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请问专版监督:马甲小丑元平的恶人帖屡删屡犯,是否该封杀? 决不能姑息养奸!!!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10/1/9 14:24:13
引用: 原文由 滞通 发表于 2010-1-9 14:13:45 :
三、恶人帖:所发帖子夹杂棍子、棒子、锥子、帽子,见人就打,逢人就损,口出狂言,充满了火药味,不但毫无道理,且最易由此引起口舌是非,此为恶人帖。 请问专版监督:马甲小丑元平的恶人帖屡删屡犯,是否该封杀? 决不能姑息养奸!!!
他的违规贴子哪个没有删除啊?
作者:滞通
发表时间:2010/1/9 14:43:14
我是个执法人员,最恨的就是黑恶。屡删屡犯只是删除有用吗? 既然舍不得封杀,那我就退出。
作者:专版监督
发表时间:2010/1/9 14:53:24
引用: 原文由 滞通 发表于 2010-1-9 14:43:14 :
我是个执法人员,最恨的就是黑恶。屡删屡犯只是删除有用吗? 既然舍不得封杀,那我就退出。
该封杀的时候绝不手软。
作者:姓名可以预测
发表时间:2010/1/11 22:18:57
支持
作者:风满袖
发表时间:2010/1/28 15:33:15
我们一定要珍惜在这里的每一个机会,好好学习,使我们能在这里学有所成!学得愉快!
作者:TWOTWO
发表时间:2010/2/2 22:33:31
支持!!!
作者:小颜
发表时间:2010/2/16 15:31:43
支持
作者:渔阳子
发表时间:2010/2/21 15:19:00
完全同意
作者:猛龙过江@易
发表时间:2010/3/16 11:18:52
支持老怪,支持大宗易
作者:亥2卯未
发表时间:2010/4/4 17:26:31
同意并遵守。
作者:就是想学易
发表时间:2010/4/8 17:47:54
zhichi
作者:柴紫阳
发表时间:2010/4/12 19:13:34
好的东西必须大力支持
作者:易小者
发表时间:2010/4/13 16:05:24
引用: 原文由 易兴 发表于 2005-8-21 22:27:34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支持
作者:易小者
发表时间:2010/5/9 16:55:34
引用: 原文由 易兴 发表于 2005-8-21 22:27:34 :
十分赞成《上 帖 必 读》的有关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好象群规一样,规定一下字体、字号。意在统一,
李氏命卦蕴乾坤, 洪泽普渡众黎民; 成就莘莘易学志, 大宗易理论古今; 宗继以往开新路, 易坛春晓贺诸君; 桥架平坦通途愿, 路铺坎坷易人欣。 [此帖子已被 易兴 在 2005-9-7 14:38:28 编辑过]
写的真好!可谓李洪成老师易界光泽的真实写照.
作者:啊静
发表时间:2010/5/26 21:37:35
支持
作者:love16
发表时间:2010/7/31 9:01:22
好 支持 应该这样做
作者:彩云朵朵波
发表时间:2010/9/12 21:21:56
我是新手详读《上贴必读》真是符合心意
作者:高贵
发表时间:2010/12/21 10:34:17
上 帖 必 读定的好
作者:EURIT
发表时间:2011/1/26 19:31:35
好顶UP
作者:庚午日主
发表时间:2011/1/26 20:53:41
大家都遵守《上贴必读》,创造一个良好的易学交流环境。
作者:三阳先生
发表时间:2011/2/2 20:00:39
作者:三阳先生
发表时间:2011/2/2 20:29:35
请问在什么状态下可发帖
作者:卧龙
发表时间:2011/3/6 16:11:38
好,支持!
作者:天地定位
发表时间:2011/4/24 13:36:26
好!!!!
作者:卡特
发表时间:2011/5/22 16:26:52
坚决支持。
作者:水木莲花
发表时间:2011/5/26 18:48:37
好!支持~~
作者:指路
发表时间:2011/7/10 17:25:47
好. 支持.
作者:太阳岛
发表时间:2011/9/21 11:20:45
坚决支持!!!
作者:小冯
发表时间:2012/3/15 17:29:03
坚决遵守1谢谢李老师!
作者:易冬
发表时间:2012/3/15 17:39:37
坚决支持!谢谢李老师!我爱您!
作者:一切皆缘
发表时间:2012/3/20 19:12:58
上贴必读、坚决拥护,行有行规、积极遵守。
作者:lll520
发表时间:2012/4/12 16:50:32
提点小見义,为了能让初学者得进步,初学者批了命理有回复,不管是对错,謝謝总坛主能接受这点小見义吧!
作者:香脆花生
发表时间:2012/5/21 11:16:38
好!
作者:超级流氓兔
发表时间:2012/7/13 18:08:25
强烈支持上贴必读、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寅7
发表时间:2012/7/14 17:29:53
尊重并一定按规定执行。跟着李老师学易,也学李老师的易德。
作者:渴望好运
发表时间:2012/9/8 14:09:28
十分同意《上贴必读》的规定,既来之就得按规定办。
作者:申xo金
发表时间:2013/6/13 22:04:22
这样定好啊。
作者:天佑福
发表时间:2013/7/13 11:25:07
注册成功!特作对联一副表示感谢!文笔不佳,敬请斧正。 横批:推命演卦 纵推人生荣辱轨迹 横演时事吉凶祸福
作者:锦雪兰花
发表时间:2013/9/10 14:46:51
深入人心,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作者:寒彻骨
发表时间:2014/4/4 13:29:59
支持《上贴必读》,为了更好的方便我们交流和互相学习。
作者:易之修
发表时间:2014/12/5 21:24:45
非常认可,李老师做事一向严谨,此正是所有学易人要学习和具备的基本素质
作者:辰卯申
发表时间:2014/12/14 8:47:52
支持,什么都要有规章制度的。
作者:一丁乃了
发表时间:2015/8/2 10:33:0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顶!!!
作者:武汉火娃
发表时间:2015/8/2 15:22:40
赞成!!!
作者:武汉火娃
发表时间:2015/10/11 19:39:25
支持《上 帖 必 读》!!!
作者:2015丙午
发表时间:2015/11/29 10:48:14
遵守制度
作者:雄霸
发表时间:2016/5/17 11:11:18
此论坛广告太多,版面不够美观(主要是字体都是一样大没层次感),六爻排盘不够标准看着费劲。
作者:顽强
发表时间:2016/11/18 18:47:04
新人加入,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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